7月8日,海门区委统战部、区侨联、区工商联组织开展严禁酒驾醉驾行为专题警示教育。区委统战部机关、侨联机关、工商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,会议由区委统战部副部长从建军主持。
会议首先由从建军传达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进一步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公职人员酒驾行为的处罚条款。随后全体机关干部观看了专题警示教育片《醉与罪》,通过身边鲜活的案例,深刻认识酒驾醉驾后果的严重性,最后每名机关干部都郑重签下了《酒驾醉驾教育知晓承诺书》。
从建军强调,一是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以及其他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,做到安全、文明、规范驾驶机动车,不违章行车,服从交警管理。二是要坚决做到饮酒后一律不驾驶机动车辆和电动摩托,驾驶机动车辆和电动摩托一律不饮酒,保证不在本人身上发生酒驾醉驾行为。三是要自重、自律、自爱,遵守交通规则,文明驾车、安全行驶,带头做守法公民,树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