侨眷单淑慧,原在南通市区某医院工作,已退休。2002年3月,携其夫王承修去英国伦敦探亲其儿子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》之规定,其探亲路费在境内部分予以报销,王承修所在单位于2004年12月已予解决,而单淑慧所在医院以“我们只执行南通市有关规定”、“父母探亲子女不好报销”、“医院类似情况不仅是单淑慧同志一人”、“我们再请示、汇报、研究”为“理由”,至今未能解决。南通市侨谊会第一分会会长陈慕君同志在家访中得知此情况后,认为侨眷的正当权益应予以保护,随即向区侨办、侨联反映此情况,并根据区侨办、侨联指示精神,先后两次去医院联系,宣传“侨法”,谋求解决。南通市崇川区侨联副主席郦志扬十分重视此事,多次与院方电话联系,阐明这是维护侨眷合法权益问题,而且文件规定十分明确,院方的所谓理由都不能成立,应顾全大局,予以解决。这样,拖了多年的单淑慧路费报销问题,已于2007年12月得到妥善解决。王承修、单淑慧夫妇十分感谢侨联组织对侨眷的关怀。王承修说:“事情虽不大,但温暖了我们的心,侨联真是我们的家。”(南通市侨谊会第一分会 胡承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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