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设置及职责
1、办公室
负责掌握机关工作动态和协调日常工作;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、纪检监察工作和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;负责市侨联有关重要会议、活动的组织工作;负责有关专题调查研究,提出工作建议和调查报告;负责机关的文秘、信息、网络管理、机要、档案、保密以及财务、资产、行政管理、接待工作;负责编辑《南通乡情》;负责全市各级侨联组织和归侨侨眷人事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;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省人大、省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、委员和省、市侨联换届的人事安排工作;负责承办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工作;负责联络侨联委员、各界归侨、侨眷代表人物和市人大、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、委员,参政议政;负责宣传党和政府的侨务工作方针、政策,宣传我市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,宣传侨界群众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的爱国行动;宣传市侨联重要活动,反映侨界的思想动向;负责联系海外侨胞、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组织;负责协调市侨联机关海外联谊工作;开展侨联对台工作;协助做好回乡海外侨胞的服务工作;负责协调、编报市侨联出访计划;负责开展对市直老归侨和困难归侨、侨眷的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活动;负责市老归侨联谊会、市新华侨留学生眷属联谊会、市侨联老干部联谊会、南通华侨艺术团、南通华侨乒乓球队的日常工作。
2、经济文化联络部
负责接待侨界群众和海外侨胞的来信来访,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侨界群众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呼声;接受被侵犯权益的侨界群众和海外侨胞的申诉,为其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;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侨纠纷和案件,促进有关部门落实侨务政策,监督有关侨务法规的实施;联系海外侨胞、港澳同胞及其社团到我市开展经济技术、经营管理、创办高新技术产业的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科技等交流;负责搜集、整理国内外和侨联系统有关经济信息,加强同侨界经济科技人才的联系;组织开展全省侨联系统公益活动;负责开展市直侨界群众性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;负责南通华侨博物馆、南通侨胞创创业园、南通华侨活动中心、市华侨书画院、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;负责华侨文化教育慈善基金的使用和管理;联系并指导南通华侨经济技术交流促进会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