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人社厅、省侨联、省侨办《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、先进工作者暨江苏省侨界杰出人物、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〔2022〕78号),在各基层组织推荐、上报的基础上,经讨论研究、征求意见和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,确定南通市侨联为全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,刘亚峰等2人为全省侨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,朱仲辉为江苏省侨界杰出人物拟表彰对象,陈惠等12人为江苏省归侨侨眷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(见附件)。
为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意见,接受社会监督,现对上述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7月28日至8月3日。
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南通市全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、先进工作者暨江苏省侨界杰出人物、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
电话:(0513)51015773;(0513)85098232;(0513)51015783(兼传真)
邮箱:2571256608@qq.com
地址: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88号307室
邮政编码:226018
拟表彰名单(南通市)
南通市全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、先进工作者暨江苏省侨界杰出人物、
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7月28日